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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政出台 正式迈进B2B时代
发布日期:2020-07-28 信息来源: 字号:[ ]

    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的推行,对外贸企业将产生重要影响。今年7月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0地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意味着中国的跨境电商,由个人海淘时代、商业零售(B2C)时代,正式迈进B2B时代。

    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B2B),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新政实施之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需要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新政展开试点后,企业可通过专门的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

流程简化 物流高效

    海关总署这次的新政主要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10地进行试点。据悉,推行的第一个星期,10个试点海关就验放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6.6万票,货值2.5亿元。

    许多外贸企业在试点推出后,转关流程简化,物流高效,取得了良好反馈。

    北京,跨境电商B2B出口运行平稳有序,累计出口货值已超过百万元,相较于试点首日增长近5倍。首周B2B出口货值的持续稳步增长,促进了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帮助企业疫情期间渡过难关。

    南京宝时得科技有限公司的300台吸尘器按“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贸易方式在当地海关申报成功,发往位于德国慕尼黑的海外仓库。

    广州海关顺利完成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的通关监管手续,货物分别在广州白云机场、南沙海港及佛山跨境电商清关中心通过空运、海运及陆运渠道运输出境。

稳企业 稳外贸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政作为国家层面的利好,有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在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方面同样有着重要作用。

    新措施推行当天,杭州海关成功验放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19票,货值6.68万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全覆盖。新政贯彻了中央对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可以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新政减少的货物的流通环节,物流成本大幅压缩,从而使终端商品价格相应下降,有助于企业稳订单,提升抗风险能力。

    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模式响应了企业诉求,在监管方面进一步创新,能够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在稳外贸基本盘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帮助出口企业降低疫情带来的冲击。

 

责任编辑:贸易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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