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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贸促会关于办理受"烟花"台风影响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相关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21-07-26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8条第6款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湖州市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主要起到帮助企业更好地援引不可抗力规则,让企业在其供应商和采购商在同一规则标准下建立起信任和互谅,同意延迟履约,从而减免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普遍的执行力。

外贸企业因受"烟花"台风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可以向湖州市贸促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一、操作流程:

二、企业需提交材料

1.出口货物买卖合同。

2.港务船务公司延运、机场航班延飞或取消的证明。

3.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应当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办理方式

1.通过认证平台,线上办理(http://www.rzccpit.com/)。

2.湖州市贸促会商事认证窗口,咨询电话:0572-2104775

湖州市贸促会将专人负责,全天候受理受"烟花"台风影响导致延期出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业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免损失。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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